2016年四川省宝兴县招聘2名阳光天使计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办[2011]6号),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雅安市卫生局、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市卫发[2012]24号)和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6年招聘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按计划面向社会补充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内容
此次招聘计划是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2011—2020年)》提出的“公开直接考核+服务期制度+学费补偿机制”目标任务,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引进计划。
二、补偿办法
(一)学费补偿总金额=年均学费补助标准×实际学制年限。其中年均学费补助标准按平均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确定(即:实际交纳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助计算年限,以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制年限为准。
(二)学费补偿在6年服务期内分年度补偿(代偿)。每年补偿金额根据服务年限、考核情况,依次按照补偿总金额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年度不予以学费补偿。
三、实施范围和招聘名额
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招聘名额共计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宝兴县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的)及以下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宝兴县2016年补充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上传JPG格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有效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报名邮箱进行网络报名。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两个以上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接到初审合格通知后,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宝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招聘办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卫计部门会同县纪委监察、县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加试办法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笔试结束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需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加试办法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