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有何规定?
答:可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特殊人才范围: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专业学术才能达到了高级技术职称相应水平,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了社会和同行认可,但其身份、学历和资历等不符合国家本系列(专业)正常的任职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以及不符合《山西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条件(试行)》(晋人职通字 [1999]34 号)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文件中有相关学历、资历规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