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
医药行业中从事药学和药品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卫生系列评审条件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对其中关于工作量及技术能力的规定暂不做要求。
(四)业务能力测试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由自治区卫生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业务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高评会对申报人员学术水平进行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和个人工作的实际能力、水平。
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制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的申报人员可不参加业务能力测试和论文答辩。
三、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份(A3纸打印,骑缝装订);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外语、计算机降分或免试条件的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学术论文所刊登期刊原件(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并在目录上作标记。外文期刊论文须同时提交中文译稿);
4.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3);
5.解决疑难病例(重大技术问题)实例表(附件4,正高5例,副高3例,每例均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2-3位同行专家评议并签署意见);
7.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2份(附件5);
8.城市医师支援基层工作鉴定(免于基层工作审批)表(附件6);
9.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作能力考核表(附件7);
10.学历证书复印件(二次学历申报人员历次学历均须提交)、职称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交初、中级职称证)和聘任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11.职称证书打印表(附件8);
12.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交由人社和编制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的证件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核人在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情况表(A3纸幅面打印)(附件9);
2.2013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附件10);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照样式填写,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3.公示结果;
4.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