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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湖北省《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2节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9/18 字体: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1.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首长、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等;

(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实务的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范围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防止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而是指: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并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职责的履行情况。

【例题·多选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负责。

A.真实性

B.系统性

C.全面性

D.完整性

[答案]AD

(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非否定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能作用,与发挥单位其他人员的职能作用并不矛盾。

《会计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单位负责人、单位的其他人员和有关人员也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不能阻碍其行使这一职权,更不能对其依法行使职权进行干预。

《会计法》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www.med126.com、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例1-2-1】李某学习《会计法》后认为,某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与某总公司的分公司一样,其子公司与分公司的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会计责任。请问这种理解对吗?

[解析]这种理解是错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子公司的会计责任。而总公司的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分公司的会计责任。

【例1-2-2】某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王某社会事务繁多,便书面约定,授权其公司的总会计师李某代理先例他的有关法定会计事务职权(包括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由此产生的一切会计责任均由总会计师李某承担。因此,董事长王某不再承担该公司的会计行为责任,而由总会计师李某承担。该作法是否正确?

[解析]该作法是错误的。单位负责人可以局面约定,授权其代理人先例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职权,这是单位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的委托授权关系总是。但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可以将应当由其发行的法定会计事务局面(如内部规章制度、委托书等)委托其他人员,如经营负责人(经理)、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等先例,并明确责任,代理人如有违反,单位负责人可以按内部规章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但单位负责人仍是本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

【例1-2-3】财政部门对甲企业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甲企业的利润表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报表是由会计员小李编制,报表中的有些会计资料是经过会计主管才王经手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报表上报前也是经过会计主管老王审核的。小李认为老王应对报表的作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问:小李的观点正确吗?

[解析]小李的观点不正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例中,虽然报表由小李编制、老王审核,但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的仍然是该企业的单位负责人。如果小李和老王明知报表中的会计资料是虚假的而不报告,甚至参与作假,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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