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 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并填写至所在具体工作单位。如:××区(市)××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区(市)××局××单位”,不得填写“××区(市)××局”。
“所从事专业”须按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5.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没有承诺和签字的材料不予受理。
6.“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7.“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 × 年 × 月, × 校 × 专业。
8.“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 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 累计聘任5年, 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 累计聘任3年, 填1998.10/3。
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10.“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⑴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⑵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⑶“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 年 × 月;
⑷“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 “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 ,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11.“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⑴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论.文.客.服.QQ,81995535;
⑵要填写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 、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⑶“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 年 × 月;
⑷“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 × 药物治疗 × 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⑸“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12.“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的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均不超过3件。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刊物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日期,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13.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四、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或《青岛市职称评审系统(网络版)》的,需要同时通过系统报送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应和纸质数据一致。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3. 2015年度我市工程系列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实行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申报、分开评审的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应填写档案类型,根据编制身份分别选择事业编或企业编。各主管部门(单位)需对工程系列评审材料分类收取、分类呈报,分类打印汇总表。严禁事业单位人员通过企业或人才交流中心等非事业单位渠道申报。违反以上规定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予以取消,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使用《青岛市职称评审系统(网络版)》申报中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请务必先阅读该网站“业务指南”栏目中的《使用说明》。在加载面试答辩论文时,论文中不能出现图片。所填报的“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的扫描件不能超过规定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