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专业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提供论文要求
本页面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16年9月9日
根据2016年四川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川中医药办发〔2016〕107号规定:
四川省中医药专业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提供论文要求:
申报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任现职期间取得的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科研、病历和专题报告等业绩材料,论文须是本专业论文。
(一)论文时效性
申报人员在聘任现职期限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二)有效论文认定标准
1.论文应当是作者将自己的科研-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临床、教学的成果、经验、体会,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规范形成的文字作品。
2.综述、个案、译文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经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学术水平者除外)。
3.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
4.本人主编或副主编(或排名第一、第二)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著作代表2篇论文;其本人参加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著作代表1篇论文
(三)论文数量:
1.在省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4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市(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本专业学术论文;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论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不能低于第二作者的本专业论文。
3.在省、市(州)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且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在少数民族县、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藏)医药人员,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无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有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5.申报基层卫生主任中医(药、护)师,须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申报基层卫生副主任中医(药、护)师,不必须要论文。
6. 援外2年及以上人员可较同类人员减少1篇论文。
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9月19日-10月13日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办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注意报送材料时:论文、论著和成果证书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详细信息:2016年四川中医药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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