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审认定的程序
(一)基层副高评审认定工作遵循个人申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单位择优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认定、社会公示的基本程序。
(二)申报人员填写《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并按拟申报系列职称的社会化评审条件,提交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申报材料和年度考核、学历证书、中级证(聘)书等佐证材料。
(三)基层事业单位要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考虑工作需要、人才队伍现状和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按本单位可用的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与推荐人数1:1的比例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并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向市(州)人社部门推荐。
(四)市(州)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申报人员可补交相应材料。
(五)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由市(州)人社部门提交到同级基层高级评审认定委员会。基层高级评审认定委员会参照相关系列社会化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认定。评审认定结果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评审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基层高级评审认定委员会报请市(州)人社部门审核行文。
五、评审认定的后续管理
(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管理规定,按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设置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控数,专门用于聘用取得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以乡镇为单位论文客服QQ,81995535,统筹管理使用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的总控数。原则上分三年进行使用,每年可使用岗位总控数的30%,三年后按评审认定副高级实际空岗位数逬行岗位竞聘。
(三)取得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享受“即评即聘”待遇(“即评即聘”仅限于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四)取得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能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五)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三年一聘”。聘期结束后,未能再续聘任到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新聘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六)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认定工作,仅在国家巳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职称系列中开展。.
(七)取得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调离基层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4.借调(借用)到非基层单位或到基层事业单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取消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仍在基层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取消资格之曰起三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客服.QQ,81995535。
六、其他有关工作
(一)省直有关部门所属的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省人社厅组建基层高级评审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
(二)基层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市、州人社部门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开展评审认定。开展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是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副高评审认定工作,确保全省基层人才队伍健康快速发展,为我省县域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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