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
(2)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
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1篇。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要求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
(2)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病案(专题报告)
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以下简称《病例一览表》),要求最少50例,其中每年的病例数不少于10%。
从《病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5份原始病案。病案须符合原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写一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人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学历要求或不满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任现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正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3)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提交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
(4)参加本学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并完成规定编写任务(须附国家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
(5) 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2、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三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以上奖一项。
(3)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
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2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1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4)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三)病案(专题报告)
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需要提交病案,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撰写一份专题报告。有关病案和专题报告的要求同正常晋升申报要求。
(四)青年优秀人才破格评审条件: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上述相应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破格申报评审。
四、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6〕47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照此申报评审。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6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淘汰率为15%左右(全科医学、儿科学、急诊医学等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淘汰率为10%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评审工作纪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
(二)申报推荐程序。继续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程序。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以工作业绩为核心,注重临床实际能力医学.全在.线搜.集 . www.med126.com,认真核实申报材料, 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评议组(或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
(三)从2016年起,省人社厅不再进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各有关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625号)中“除个别经批准实行职称评聘分开的单位外,今后事业单位没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不得申报评审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采取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破格晋升者,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
(五)论文要求。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一,在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和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面上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凡申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答辩论文。今后所提交的医学学术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际或国内核心期刊上。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EI收录的论文集除外)。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和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具体参照附件4所列目录执行。其中发表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按所划分专业,经评委会相应专业组评审鉴定,评价结果达甲级者,方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
为杜绝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
(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
(2)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
(3)申报当年发表的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非专业研究文章(晋升当年发表的与同一科研课题无关的多篇学术论文)-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国家级论文除外(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论文)。
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作为参考:
(1)在买断的专业期刊和申购书号的各种专辑上发表的文章。
(2)内容为综述或个案报道的文章(在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可提交学科组讨论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参评论文)。
(3)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六)学术著作要求。评审条件中所指著作,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有全国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专业学术著作(不含专业资料汇编)。字数按书中注明的本人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的20%,其余人员(编委等)占总字数的50%。
(七)专业工龄的计算。专业工龄是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专业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取得中等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经相应专业培训以后,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实算至2016年底。即: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为199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25年,为1991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30年,为198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八)有关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省、市”等级的界定。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单位所属确定等级。国有企业、非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以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按市级单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