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系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评审论文科研要求
根据关于2016年青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通知 青卫人〔2016〕123号规定如下: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继续执行《青海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青卫人专〔2004〕32号) ,若有关条款与新出台的政策不符,则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青海省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评审论文科研要求如下:
西宁地区具备下列一项即可:
(1)核心论文3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2)核心论文1篇,省级论文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3篇以上。
(3)核心1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项1项。
(4)核心1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等奖项2项
(5)核心2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项,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1项(前3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
(6)核心2篇,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四等奖1项。
(7)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
(8)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西宁市的大通、湟中、湟源三县:省级论文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3篇。
海东地区:省级论文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3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三类地区:省级论文4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2篇。
四类地区:省级论文3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2篇。
备注:参考2016年时间规定如下:
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各地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属单位报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审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请各地、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所提供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获奖证书,须与所申报晋升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奖励项目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各类证书、论文、业绩成果取得时间均为2016年12月15日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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