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区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 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能根据本地区专业发 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有丰富的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经 验,对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有深刻的见解和较强的处理能力,社 区卫生工作业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有 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 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 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退休人员可以申报评审。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 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不作为改变其退 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第三条评价方式
社区卫生高级资格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 价方式。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含社区,下同)后,年度考核结 果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医德考评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 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并延迟相应年限,延迟时间从受处分次 曰开始计算: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受警告处分或 定性为四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定性为三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2 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定 性为二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3年以上。
(四)因索取病人及病人亲属财物行为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 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4年以上。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情节严 重的,延迟5年以上。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 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 术工作满4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或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 科技进步一等奖。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卫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 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课时、学分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七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 科的专业知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
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规定的临床或业务工作量(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 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对于受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兼聘管理等岗位的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其卫生专业技术业务 工作量可酌情减轻;
(二)有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 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防治、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取得有 丰富经验,有较强的社区卫生工作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有带教 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对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授课;
(四)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 力。
第四章附 则
第九条申报社区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应提交第三 至八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条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 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详细信息:《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12号
相关阅读:2018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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