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余晖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
提问:保险业对医疗机构的行为具有天然约束力,但是政府垄断的医疗保险是比较缺乏监督的,它的资金运作都缺乏公开透明,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余晖:这是一个问题,但是这不是目前的主要问题。
目前的主要问题刚才顾昕教授已经说了,我们要想办法使我们全民社会保险的这一套体系建立起来。这几大保险大家都知道它的覆盖面是不一样的,虽然《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说2010年要达到90%的覆盖面,力度是挺大的。我们在研究医改政策的时候始终认为全民医保,尤其是全民社会性的医保是至关重要的。建立了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才能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同时通过它的付费机制,对看病难的问题加以解决。
你刚才提出的问题也确实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现在三大公立医疗保险是相互割裂的、相互垄断的,针对不同的人群,在每个地方只有唯一的购买方,肯定是垄断的地位。解决这个问题,《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要完善对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但是具体怎么管?这是不清晰的一个问题。如果说按照法人的组织形态,公立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要变成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我们设想未来的医疗保险机构尤其它的经办机构也应该往这个方向去。我们不光是强调在医疗服务领域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我们建议医疗保险的举办人经办人也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在国外这种公立医疗机构是采用公法人的形式对它的权利、义务进行界定,在中国这个尚未破题。医疗服务机构的法人地位到底怎么构建?此次意见稿并没有说清楚。其实有的学者在这方面也没有完全研究好。
顾昕教授曾经提出过,在破灭完成以后,比如到“十二五”时期,也可能三大医疗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参保人员自由的流动,到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可以在三个医疗保险体系中进行自由的选择,这样的自由选择,相当于是一种同业务的竞争关系,通过市场的竞争有可能会改变目前医保机构垄断地位带来的低效率的问题。这个问题现在来看,跟打破医疗卫生服务的垄断相比它是一个次要问题,但是在今后可能会变成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