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注意事项]
1.术中忌用暴力牵拉皮肤,以免术后皮肤坏死,继发感染而导致手术失败。切骨矫正后,切口部位如有过剩的皮肤,应予切除,以减少皮肤坏死的机会。
2.骨质切除不足是足畸形不能彻底矫正的主要原因。因此,术中切除骨质要足够,使畸形矫正彻底,对合也容易。应该指出,外固定只能保持矫正后的位置,不能替代矫正骨的畸形。足畸形矫正不足的另一原因是:骨切除后,未能固定在功能位,而被固定在各种畸形位置,以致仍有畸形存在,应注意避免;尤应注意跟骨必须放正,绝不可有内翻,以免日后影响功能。
3.术后假关节的发生率较高,特别是距舟关节。其原因多是软骨面切除不彻底;3个关节面切除不匀,对合不佳,空隙过大;或者有软组织嵌入骨切面之间。为了防止这些因素,切除软骨要彻底,间隙要植骨,对合要紧密。距舟关节的内侧面如难以切除,应在内侧另作辅助的纵形切口,彻底切除软骨面。
图2 跟腱力弱者,宜将足后移 |
4.腓肠肌力弱者宜将舟骨切除,使足向后方移位1~1.5cm,增长后半足的力矩[图8],以增大肌收缩的效果,达到稳定足部及预防畸形再发的目的。
5.一般在石膏固定后才松开止血带。为了减少出血,要求术中随时处理可见的血管。
[术后处理]
术后要抬高病肢,防止水肿。严密观察肢端血运,如有障碍,应及时松解石膏。术后2周拆除石膏,拆去缝线。如发现有轻度畸形,可在麻醉下手法矫正,而后改用短腿石膏靴固定,装配行走支架,早期负重行走。但距骨头、颈大部切除者,有可能发生缺血性改变,应延迟至半年以后负重。外固定应在骨性愈合后才能拆除(一般需3~4个月)。如外固定时间不够,容易发生假关节和畸形再发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