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本领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一项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一项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或两项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一项省(部)级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或两项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一项地市级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得本专业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或三项外观设计专利,或三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四、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企事业单位的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对预防、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有显著效果,并按规定通过鉴定或验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五、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承担主要技术工作,完成两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形成事故技术报告,并被事故调查组采纳。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制(修)订的省(部)级以上、行业或五项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通过相应部门批准。
七、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制订的地市(厅)级以上、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安全卫生发展规划,被同级政府或企业采用。
八、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编写的区域性监管监察报告,被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用。
九、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研发本专业的专项检测检验方法或技术手段得到同行专家鉴定并应用。
十、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评价、认证、评估、验收或工程设计等专业技术咨询工作,编写十项相应的技术报告,对预防、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有显著效果,经同行专家组认可。
十一、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本专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并经建设单位认定。
十二、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研发的本专业新产品、新技术并通过鉴定。
十三、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并正式出版。
第十五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ISSN刊号(国际统一刊号)的本专业专业刊物或ISBN书号(国际统一书号)的本专业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出版与本专业岗位工作相关的,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的本专业较高水平(价值)的论文、著作,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合著1部(其中个人部分不少于10万字)。
二、合作完成(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和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以上。
三、独立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四、合作完成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
五、独立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2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
六、独立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2篇,以及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须提交宣读证书)。
以上,合作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等同,通讯作者如未注明须由期刊出具证明;合作出版著作但未明确个人撰写字数的,须由出版社出具撰写字数的证明。
第三章 附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第十六条 广东省安全工程各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按下表所列专业分别设“劳动安全工程”、“劳动卫生工程”、“安全检测检验技术”、“安全系统工程”4种规范专业类别。其名称为:“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级别为副高级。
序号 |
专业名称 |
包含的主要范围 |
1 |
劳动安全 |
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矿山安全技术(爆破工程技术除外);危险物品(民用爆破物品除外)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救援装备的研发与事故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
2 |
劳动卫生 |
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卫生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研制、开发。 |
3 |
安全检验检测技术 |
工作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评价方法、技术研究;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维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电气安全、防静电检测;产品安全性能测试;综合性专职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
4 |
安全系统 |
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安全工程监督与综合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安全科学、生产信息技术开发与推广;事故危害预测预防与咨询建议、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劳动安全、卫生及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第十七条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为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评审本资格的,应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本专业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本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是否具备本资格条件的要求,应由政府人社部门设置的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评审范围,降低申报评审的标准和条件,不得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凡违反的,评审结果无效。
第二十条 本专业资格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申报评审程序及申报评审材料要求见附录。
第二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自2015年8月23日起实施,试行时间为三年。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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