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5〕114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准确地评价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牧业(含农机、水产)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草原、兽医、水产、农业工程等相关专业。
第三条 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高级农艺师、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其中研究员为正高级,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为副高级,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为中级。
第四条 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七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医 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搜集.整理
(一)申报研究员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满5年。
(二)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农机高级工程师、水产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本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高等院校修完相关专业的主要课程,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满7年。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农机、水产)资格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相应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第八条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九条 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条 农牧业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能力业绩条件(见附件1)
第十一条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能力业绩条件(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农机、水产)能力业绩条件(见附件3)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评审条件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应同时具备,工作业绩成果和获奖均指申报人员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成果,且为等级内额定人员。
第十四条 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
第十五条 本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第十六条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专业刊物是指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收录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所列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的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
第十七条 申报人除须符合本评审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自治区当年职称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针对本评审条件各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评审条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评审条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研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35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36号)》、《内蒙古自治区畜牧科研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37号)》、《内蒙古自治区畜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38号)》、《内蒙古自治区兽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3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工程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46号)》。
更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职务资格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农牧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