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参加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或交通工程设计3项以上;
3.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完成4项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
4.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养护管理6项以上的独立维护工程,且在养护管理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负责的设施完好,未出现安全事故;
5.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执业资格证书。
(六)从事风景园林科研、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参加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培育省级以上新品种2个以上;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1项,或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2项,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3项,或风景园林其它项目规划3项,并已经实施;
3.主持完成2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5项小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4.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5项小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
5.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从事城市绿地养护管理10年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养护工程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级,或荣获省级以上行业评优称号;
6. 作为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工作获省级以上业务表彰、奖励、命名;
7.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2项,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省(部)级以上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二等奖,优质工程 1项或三等奖2项,或工程监理(项目技术管理)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等奖,优质工程2项、二等奖3项或三等奖4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其中优质工程奖以公布获奖项目、单位和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名单为准);
(三)参与主持研发、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3项以上,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附鉴定材料);
(四)参与主持解决设计、施工、安装、监理(项目技术管理)等复杂技术问题3项以上(附有效证明);
(五)获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六)主要负责制订、编制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并公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主持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3项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2.担任大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1项或中型工程2项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认可,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3.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的20万字以上且第一作者10万字以上);
4.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国家QC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以证书为准),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国家绿色创新奖的主要负责人(以证书为准),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或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或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持者。
九、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本条件中的项目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一、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一、二、三类建筑工程项目,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五)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3人。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7名。
(六)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七)本专业奖项为1、国家级奖项指国家科技奖(5个子项)。2、省级奖项指省科技奖(5个子项)论.文.客.服.QQ,80018565,河北省人居环境奖。3、部级奖项指住建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优秀园林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特别贡献奖、特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奖等。4、市级奖项指市科学技术奖。5、厅级奖是指省住建厅、省城市规划协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省工程咨询协会、省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河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优秀(质)成果奖、河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河北省勘察设计咨询行业优秀QC成果奖、省安济杯工程、省结构优质工程、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等奖励。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八)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九)主要负责起草是指:起草即写作的初稿,写作是由物到义、由意到文的转化过程。一般我们建筑行业所说的“主要起草人”是指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的主要创作(编写)人和单位。一般不超过5人,重大综合性基础标准不超过7人。
(十)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国家住建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住建委),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园林局,县(市)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局。
(十一)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论.文.客.服.QQ,80018565,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十二)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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