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播音指导
1、精通播音业务,在播音实践中有所创新,形成独特的播音风格,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
2、能熟练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有较强的节目采编、策划能力;播音作品或论文获得全国二等以上奖2项以上;
3、能承担较高层次的教学任务,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主任播音员
1、能圆满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有较强的采编、策划节目的能力,新闻播音规范流畅,有显著的业务专长和特色。具有较高的文学水平、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有较高的知名度;
2、播音作品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2项以上;播音论文获省级二等以上奖;
3、能担任一定层次的培训教学任务,具有指导中、初级播音人员工作、学习和解决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三)一级播音员
1、掌握语言表达技巧,能独立、较好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基本掌握某些节目的采编制作技能,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2、能为基层播音员讲授专业理论,组织、辅导初级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3、播音作品获市(厅)级一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四)二级播音员
1、熟悉掌握语言表达技巧,语言表达符合各节目的基本要求;
2、能承担一般节目的播音和直播工作,较好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五)三级播音员
1、基本掌握播音的技能;
2、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五条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播音专业人员,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相应的播音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破格申报播音指导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客服.QQ,80018565,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播音作品获本专业国家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
(二)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获全国播音论文一等奖3项以上,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著1部;
(三)在省内外、同行中影响较大,是本地区、本专业的拔尖人才或专业权威。
二、破格申报主任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播音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或省级一等奖3项;
(二)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过具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获全国播音论文二等以上奖2项。
三、破格申报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播音作品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2项;
(二)在市(厅)级以上专业会议宣读交流或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具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或获省级播音论文二等以上奖。
四、二、三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不作破格要求。
第六条评审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评委会主要依据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适当引导倾斜,力求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质量。具体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专业理论水平
(一)申报播音指导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掌握播音事业发展趋势,能对播音改革提出具有创建性的意见和建议。在专业理论研究上,有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及研究成果。
(二)申报主任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播音创作规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播音专业发展动态,提出建设性的改革方案和业务研究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发表了一定水平的论文论著。
(三)申报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掌握播音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能对本单位播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和业务专题总结。
(四)申报二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基本掌握播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五)申报三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播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专业实践运用
(一)申报播音指导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精通播音业务论文.客服.QQ,80018565,具有丰富的播音专业工作经验,在长期的播音实践中形成了独到的方法,独特的见解,独创的风格,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二)申报主任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熟练掌握播音技巧,有较为丰富的播音专业工作经验,在播音专业实践中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取得较好成绩,受到同行的好评。
(三)申报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掌握播音技巧和某些节目的采编制作技能,能独立完成播音工作任务。
(四)申报二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基本掌握播音的语言表达技巧,能承担并完成一般的播音工作任务。
(五)申报三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播音的基本技能,能承担播音工作某一环节的任务,并按要求完成。
三、科研、师导、创新
评审活动中,对申报者特别是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要重视对他们的科研能力、师导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
科研是播音专业工作发展的基础。申报者必须具有科研能力,根据不同职级的要求,达到相应级别应有的研究水平,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师导是播音专业工作发展的桥梁。申报者必须具有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传授和指导能力,承担培养、指导专业人才的责任,不断提高播音工作人员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播音专业工作发展的动力。要重视申报者的创新能力,鼓励播音人员在播音专业理论、专业工作中有所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推进播音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发展。
四、注意导向、适当倾斜
评审工作要从整个播音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鼓励播音专业人员在基层、边远地区和一线工作岗位上,为播音专业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申报播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从事播音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它节目主持的次数不少于30期;申报播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从事播音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8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它节目主持的次数不少于50期。
第八条凡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第九条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条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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