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998年6月26日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申报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条件,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经审核后领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理事宜参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补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