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海卫发字〔2012〕78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淀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1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