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团字〔2011〕25号
局属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动员系统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北京精神”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认真践行、大力弘扬“北京精神”,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团区委(东团字[2011]23号)文件要求,卫生局团委决定从2011年11月起至明年初,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北京精神”学习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新的发展阶段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青年作为卫生事业的生力军,必须走在宣传、实践“北京精神”的前列。各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充分认识理解“北京精神”的核心、精髓、特征、品质,要积极采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在青年中推广宣传“北京精神”,帮助广大青年加深对“北京精神”内涵和实质的理解,明确团员青年在实践“北京精神”中的责任,为打造“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发出一封倡议书,启动践行活动。卫生局团委向卫生系统全体团员青年发出倡议,号召积极学习并践行“北京精神”,要求团员青年在本职工作中、在日常的举止里,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身体力行,努力引领首都文明风尚,诠释“北京精神”。
(二)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深入践行活动。利用团干部会、团委会学习、支部学习、科室学习等,采取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将“北京精神”作为近期的主要学习内容,分层次深入开展“北京精神”学习活动,使团员青年深刻理解“北京精神”的内涵和实质,充分认识践行“北京精神”的时代意义。
(三)组织一次团日活动,体会实践活动。各单位团组织要选取“北京精神”中的一个关键词,围绕“创先争优”等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文化形式,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实践活动作为推广“北京精神”、引导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近期重要工作格局之中,统筹考虑、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突出思想内涵,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主题,科学筹划。各单位团组织要始终坚持正确导向,紧扣时代脉搏,明确活动主题,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研究筹划,组织好团日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发动,注重宣传。各单位团组织要积极调动整合团内外各种资源,探索更多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扩大宣传。大力营造团员青年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北京精神”在卫生行业青年群体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力求覆盖更多青年群体。
请各单位团组织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的形式报送卫生局团委,并于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卫生局团委。
联系人:韩烨
联系电话:64007411
邮箱:dcwsjtw@163。com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