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2~2013年度全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接收材料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至2013年6月30日,请各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递交校验申请。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年度“校验记录”里‘大方红章’提示的日期进行递交申请资料。如未盖‘大方红章’,按照上年度“校验记录”中标注的‘校验日期’提前3个月递交校验申请,请各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递交校验申请。
二、校验要求:
1、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递交校验申请,逾期不递交校验申请视为不按规定校验,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各医疗机构应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监督指导意见,依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先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在递交校验申请前整改到位。
3、各医疗机构登陆“西城卫生服务网”—网页右侧“一窗式办理”—“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校验”,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eservice.bjxw。gov。cn/XWzxfw/ChangJing/CJSwsylfw/CJSwsylfwxiangqing.ycs?YC_ID=100379
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查阅“医疗机构校验一次性告知”并下载最新的申请表格,申请材料形式、填写的内容应符合一次性告知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窗口不予受理。
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卫生局5、6号窗口
咨询电话:400-010-7070 、82141509、82141507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