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3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招收录取
工作安排的通知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对未能及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开展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科
培训专科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内科、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精神科、急诊科、皮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麻醉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全科医学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五官科、中医全科。
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临床、口腔、中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培训对象根据来源分为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委托培训人员为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部队系统、已通过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已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除外。自主培训人员为未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个人名义自愿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三、招收录取
(一)报名
1、时间和方式
第二批报名和录取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0:00时至1月30日24:00时,报名者可登陆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网址:http://www.bjrct.haoyisheng。com)进行报名。
2、报名程序
(1)报名者登陆网站首页,首先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然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科的委托培训人员招录计划和自主培训人员招录计划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3个志愿);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中的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和单位所在区县卫生局的签字盖章应齐全。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区县卫生局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携带国家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有临床实践经历的,需携带临床实践经历证明的原件。临床实践经历证明的具体要求详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认定参考依据》(附件1)。
(3)提交全部书面申请材料至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地点
(1)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
(2)其他机构委托培训人员,请于1月2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报送至朝阳区卫生人才中心;
联系人:孙丽娟 联系电话: 67307181
(3)自主培训报名人员,本人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5室(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进入办公楼)
(二)现场审核
1、时间和方式
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上述全部书面申请材料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5室(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进入办公楼)
(三)录取
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录取阶段。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具体程序为:
1、培训基地应在通过现场审核的报名者范围内,根据报名者的学历、资历、临床实践经历等基本情况,按照《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细则(第二版)》标准进行选录,并组织安排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2、培训基地根据报名者的情况,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录取工作按志愿顺序分批进行。所报志愿均未录取并服从调剂者,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基地容量和录取情况予以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2月1日-2月3日
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2月4日-2月6日
调剂录取时间:2013年2月7日-2月8日
(四)公布结果与报到
录取结果于2月8日在招录网站公布。培训基地应于2月18日前安排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
四、其他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好本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网上报名工作。报送打印的申请表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将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工作截止后,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报送书面申请表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视为无效申报,不能被培训基地录取。
(二)报名者本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在招录期间关注报名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选择志愿时应先认真阅读网站公布的中医、西医招录计划,由于部分培训专科在首批招录时招录人数已经满额,此次不再招收新的人员,报名时要避免填报这些培训专科。报名人员可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咨询有关政策要求,可向培训基地咨询录取要求等事项,可向招录网站咨询相关网络技术问题。
(三)检验技师和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招收录取工作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五、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83970721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839700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10-82093057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认定参考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