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87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
培训演练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3〕24号)要求,区卫生系统已全面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培训演练,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切实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培训演练工作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分层演练”的原则组织好,开展好培训演练工作––
(一)各公共卫生单位
严格按照本单位之前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培训演练方案推进相关培训演练工作,并确保培训演练高质高效,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区一、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范、预案规定,注重科学性和实效性,认真制定本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培训演练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各相关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3年4月15日17:00前上报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培训演练方案。具体上报流程如下:医院至区医管中心,区医管中心收集汇总后上报至区卫生局医政科,由医政科整理后报至区卫生局应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至区社管中心,社管中心收集汇总后上报至区卫生局基层卫生科,由基层卫生科整理后报至区卫生局应急办。
二、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培训演练的总结评估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朝阳区卫生应急管理总结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朝卫通字〔2012〕79号)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演练的总结评估工作,并于每次演练结束后2日内上报演练总结(各公共卫生单位发至邮箱:weishengxinxi@126。com,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流程同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