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房人社办[2010]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我局经请示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了2013年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单位招聘岗位数由用人结合自身实际申请,经区编办及区卫生局批准,本着向紧缺岗位、重点岗位倾斜的政策,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114个,拟招聘人数181人。其中医学类招聘岗位100个,拟招聘人数165人;非医学类招聘岗位14个,拟招聘人数16人。
二、拟招聘对象
1、2013年应届毕业生;
2、有一定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人员。
三、拟招聘范围
北京市范围内,具有本市常住非农户口,且工作关系在本市。
四、拟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五)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的命题和判卷工作委托北京市具有相关命题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局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笔试内容根据招考岗位,按医学专业类别分别命题。非医学类专业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的笔试。医学类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判卷工作委托北京市具有相关命题资质的单位负责。笔试的及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按照笔试结果及岗位数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的考官由区人力社保局的考官库考官、区卫生局、各招考单位的领导及科主任、区人大代表等人组成,每场面试考官七名,考官具体负责哪组考生的面试,面试前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也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时考生只能报告顺序号不能报姓名,如果报姓名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考试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所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设记分员两人,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区卫生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拟招聘时间
拟定于2013年5月发布招聘公告,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预计2013年7月底完成全部招聘工作。
卫生局人事科咨询电话:89361144
监督举报电话:89356807
房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