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保健工作,加强我市干部保健管理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8日至199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医疗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九)具有2年以上医疗机构从业经验或临床工作经验。
(十)招考只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往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学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北京卫生信息网(http://www.bjhb。gov。cn)查阅《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83527096,83970596。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填写《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2011年11月21日至27日将电子版发送至:baojianb@bjhb。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招录机关将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09年11月29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未通过者不予通知),报考人员在电话提示的时间内从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医疗相关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医疗相关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50%,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
10:30-12:00 医疗相关专业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1年12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5、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的凭证。
(二)面试安排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卫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各招录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各招录机构的网站公示7天。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