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北京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6/20 字体: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4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汛〔2012〕电传10号),据市气象局最新天气预报,预计7月25日至26日和27日至29日我市将有两次强降雨过程,当前我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现就做好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落实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预警,提前部署,积极应对。

  汛期要实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行政值班应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脱岗、值班电话无人应答等情况。值班人员对出现的各类情况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

  二、做好应对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各单位应妥善安排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急诊和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应合理调配好技术力量,保证各种抢救设备完好。建立和完善接诊危重病人的绿色通道,同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应急小分队应处于待命状态,传染病医院应做好床位调配准备工作。

  三、做好强降雨医疗救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各单位应确定部门和专人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因强降雨灾害而就医的患者信息,明确工作流程,安排好值班和交接班,杜绝迟报、漏报的情况。无救治信息应“零报告”。信息报送停止日期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信息报送时间与内容:报送内容为每日14时前上报我局已下发的《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各单位均上报)和《因强降雨灾害住院伤病员当日在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仅因强降雨灾害有住院伤病员的单位上报)。统计时段为前一日中午12时至当日中午12时。

  信息报送方式:工作日以传真或邮件报送至市卫生局医政处,节假日以传真报送至市卫生局值班室。

  四、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陈伟、陆珊

  联系电话:83970637,83970640

  电子邮件:bjhbyzc@163。com

  传 真:83560322

  市卫生局值班室联系电话:83970677,83970908

  传真:83970679

  附件1: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信息统计表

  附件2:因强降雨灾害住院伤病员当日在院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通知附件.doc
相关文章
 朝阳区医学考试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系列局
 石景山国家卫生人才网:石景山区医师定期考
 北仑区国家卫生人才网:北仑区卫生系列系统
 普陀区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普陀区卫生系统
 海曙区人民卫生网: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商南县卫生人才网: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