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实施意见》(杭卫发[2007]93号)的精神,2012年继续招收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员。现将招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的在职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下学历的士级卫技人员除外)。
二、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三、培训计划:详见附件2
四、培训与考试形式
培训采取自学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公共课包括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除《医学新进展》外)全部采用网络教学自主学习,学员完成相应科目的学习后方能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专业必修课则以自学教材与复习资料为主,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五、证书核发
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二年为一个周期,学员在周期内按规定修完32学分(公共课与专业必修课各为16学分)后,由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核发《杭州市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05]123号),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其中公共课400元(不包括《医学新进展》),专业必修课400元。
七、报名及审核方法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学员报名组织工作;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负责本单位学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学员报名请于报名注册开放时间段(2012年5月20日至6月6日)登陆杭州卫生人才培训网(http://www.hzwsrcpx。com),从“初级继教/社区护士学员注册”进入“杭州市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最后打印报名信息表。2012年6月7日至6月13日为现场确认时间,请各位学员提供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信息表上)到各报名组织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请各报名组织单位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报考专业类别、选修科目、免修专业必修课等报名信息,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并请于2012年6月26日前将学员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培训费上交市卫生局711室。
八、其他有关事项:
自2012年下半年起对杭州市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考试补考进行适当调整,每个学员每门功课补考次数为两次,两次以后补考的须提交补考申请并缴纳考试费用50元/门。两次补考后仍有半数课程未合格的学员需重新参加初级继教的学习。请有关学员加强自身学习,顺利完成初级继教的学习。
联系人:厉锋 联系电话:0571-87081632
附件1:2012年杭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招生专业.doc
附件2:2012年杭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doc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