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2] 5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根据中宣部、卫生部等十四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1〕48号)要求,现就我省2012年开展卫生下乡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卫生下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卫生强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农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知识水平的提高。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无偿支援和分级对口支援的原则,坚持常年支援与突击支援相结合,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东西部地区医院对口支援等活动,推进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山海协作工程”等卫生支农项目,将“卫生下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证人员、措施、经费三到位,并充分依托当地医疗卫生组织,加强指导和培训,不断增强当地医疗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真正在农村建立一支“不走的医疗队”。
三、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医疗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春节前后组织医疗队赴农村地区(或受援单位)开展巡回医疗、义诊、手术示教、学术讲座等活动,掀起“卫生下乡”新高潮。
四、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受援单位要加强与支援单位的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医疗机构要将春节前后的活动开展情况于2012年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厅对口支援办。联系人:陆晓芬,电话:0571-87709381,传真:0571-87709364。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