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3] 9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经卫生监督员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决定聘任乐婷婷等19位同志为学校卫生、传染病管理卫生监督员。俞幼达等6位同志补办卫生监督员证件。名单如下:
一、学校卫生、传染病管理卫生监督员19名
宁波市卫生局
乐婷婷、孙富强、陈明
余姚市卫生局
杨晶晶、严勇
慈溪市卫生局
陈维咪、张巍巍
奉化市卫生局
朱良宝、竺仕丽
象山县卫生局
张洪涛、范黎斌、姚渊、刘萌萌、叶晶晶
湖州市卫生局
朱丽华
德清县卫生局
谈月芬
海盐县卫生局
孙云燕
常山县卫生局
毛闽燕、徐美君
二、补办卫生监督员证件6名
余姚市卫生局
俞幼达
衢州市卫生局
何仁尧、王心一、程强、方永福、孙京红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