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3] 14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08〕340号)、《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浙卫发〔2009〕77号)和《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考核指标》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第二批25家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终期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我省第二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自2010年启动建设以来,大力推动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成果面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化应用,通过实施一体化的医疗机构技术培训进修和应用指导,共面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卫生适宜技术264项,形成新技术114项,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025次,5.6万余名基层卫技人员接受了各类技术指导和专题培训,适宜技术在基层累计应用达106万人次,有效地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地所在单位要把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作为县域医疗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已有基地建设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巩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纽带联系,逐步在县域范围内扩大基地建设工作,加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辐射。同时,要结合基地建设的效果评价和验收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我厅将继续启动基地滚动建设工作,扩大验收优良的基地宣传示范效应,进一步巩固基地建设成果。
附件:浙江省第二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验收结果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