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技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卫技人员素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82人(其中杭州市急救中心余杭分中心9人,区属医院252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1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请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籍社会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户籍的,请按照《201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的规定;
2、余杭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面向在招聘范围行政区域内院校就读的区外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某医院一职位“招聘范围”为“杭州市”,则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市外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但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
4、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5、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需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医院一职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则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成教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能报考此职位);
6、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余杭区常住户籍),需符合报考单位执业注册条件,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①部分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②部分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4月19日;
③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4月19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学校毕业学历;
⑤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⑥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201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五、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执业注册条件)、上岗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一寸免冠近照3张等;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市民之家8楼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8楼);
4、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以上无效),报考者可事先在余杭人才网、培训考试网或余杭卫生信息网上下载《201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写,一式两份;
5、考试费用每科40元,共80元;
6、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部分带有“*”的岗位考《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两科。具体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请见《201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对照表》;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座位和时间参加笔试。准考证凭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5月8日上午9:00—5月9日下午4:00,地点为市民之家5楼529室。
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4、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5月25日左右在余杭人才网、培训考试网或余杭卫生信息网查询;
5、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和考察
两门笔试科目与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30%、3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两门笔试成绩合计分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体检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培训考试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2、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6224917、0571-89277109。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