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4月中下旬,卫生部和财政部将对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省抽查1个地级市,每市抽查1个市辖区和1个县,每个区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召开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充分做好相应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台帐资料
现场考核将采用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要根据附件1的要求,及《考核方案》的“考核指标体系--现场抽查考核指标部分”(附件2),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台帐资料的整理成册工作。
二、填报相关报表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填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区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要求填好附件4作为台帐资料备查,同时请上述各单位在4月20日前将附件3、4报局公共卫生科。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