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接区人事局最新通知,要求规范医疗卫生津贴发放以及调整见习期人员工龄补贴计算口径,具体如下:
一、医疗卫生津贴
绩效工资实施后,医疗卫生津贴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文的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79]劳总薪字第185号)文件操作,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15元,发放范围请查看附件一。各单位须按照工作岗位对应发放医疗卫生津贴,符合文件规定的四类人员医疗卫生津贴“就高”发放,文件中未明确的其他人员则参照第四类的每人每月四元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6月18日前报送医疗卫生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至局人事科,审批同意后在7月份工资中调整到位。
二、见习期人员工龄补贴计算口径
见习期人员工龄补贴原计算口径“见习期内,不管是否跨年度都按照20元工龄补贴发放”调整为“见习期人员参照在职其他人员,按照连续工龄计算发放工龄补贴”。请各位人事干部按照新的计算口径,对见习期人员的工龄补贴自行调整,并在7月份工资中落实到位。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人事科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