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07年度宁波市高级(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市卫生局反映,电话:87344489(监察室),87363579(政治处)。
2、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3、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 11月27日至12月5日止。
附件:2007年卫技副高级评审通过名单20071127151500893.xls
宁波市卫生局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