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开展民主推荐选拔局管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期将在直属单位中民主推荐局管后备干部,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选拔对象
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党政正、副职后备干部。
二、条件和资格
后备干部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
1、正职后备人选应是直属单位党政副职(含纪委书记);
2、副职后备人选应是直属单位中层正职,包括院长助理和纪委副书记。32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放宽至中层副职。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满五年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不受职务条件限制;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正职后备干部年龄在52周岁以内(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副职在47周岁以内(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在同等条件下,曾选派参加过援藏、援疆、援外和担任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的干部优先。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及重大信访事件责任人的,不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三、推荐时间
201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具体时间为各单位民主推荐选拔局管后备干部动员会后两天内。
四、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电话:87363799
监督部门:驻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87344489。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卫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将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同时,对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自愿参与局管后备干部的同志,可向本单位党组织领取个人自荐表。
宁波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