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建对象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三、创建标准
根据全区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分别制定相应的创建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6月:申报准备阶段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对应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计划,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区卫生局将适时安排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院感质控专家予以现场指导。联系人:金挺挺;联系电话:86783677;传真:86783675。 2、2012年7月-9月:整改提高阶段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安排整改。 3、2012年10月:考核验收阶段 区卫生局组织现场考核。区卫生局将根据创建申报情况,组织市、区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达到规定标准单位进行授牌。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以本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健全各项医疗废物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规范化、无缝化管理流程,积极做好市、区生态城区迎检考核工作。区卫生监督所应加强日常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法查处,并予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附件:1.北仑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单位创建标准 2.北仑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单位创建申请表北仑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