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考生: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宁波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区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3月27日——3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10)
(二)各单位现场确认安排:
3月27日——3月28日,北仑区域内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现场确认,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要求各单位相关职能科室统一负责现场确认工作,随带2013年本单位现场确认人员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月29日,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现场确认,根据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通知》(具体见转发文件仑卫发〔2007〕31号
http://www.blws。gov。cn/show-of.asp?nid=896)的文件要求,被聘用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在每年的8月31日前,由聘用单位统一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政部门)审核备案,未经备案或试用期时间未满一年将取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三)现场确认地点:
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北仑区卫生局408办公室。
二、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
照片六张(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作,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不得更换,照片背后只能用圆珠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A4纸)。
3、网上打印报名申请表2份(本人签名);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满1年是指至考试当年的8月31日已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7、报名费及实践技能考试费190元。(其中公共卫生、口腔类别收10元报名费)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申请表2份(本人签名);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 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其它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国家医学考试网和北仑卫生网公告。联系人:陈燕波,联系电话:86782072。
附: 1.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
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北仑区卫生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