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首次确定了74名拟录用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双休日除外)到拟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届时请随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拟录用的社会人员须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双休日除外)到拟录用单位报到,届时请随带个人身份证、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
二、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请提供书面保证材料。
三、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拟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报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韩璐,联系电话:0574-86783667(区卫生局)。
请相互告知!
北仑区卫生局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