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是鄞州区卫生局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指标
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职位1 |
11名 |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
1、有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资格并有效注册(注册范围限:内科、外科、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大专及以上学历。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且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
职位2 |
1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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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3 |
1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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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4 |
11名 |
二、其他招聘条件
1、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宁波、舟山市生源(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是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3、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执业等证书。
4、2012年应届生须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区卫生局6楼1607办公室(鄞州区委党校旁)
3、报名要求: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100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4月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到鄞州人事编制网或鄞州卫生网上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卫生局书面提交确定不参加面试,其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公示人员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等相关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87418607(区卫生局),8740657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96178。
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鄞州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