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加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考生:
现将《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缴纳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将实践技能考试费交到指定账户,以免影响考试,如未按时交费导致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后果考生自己负责。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缴纳的补充通知》.doc
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编号.xls
公卫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编号.xls
宁海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