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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2012-02-03)
来源:镇海卫生网 更新:2013/6/24 字体:

各位考生:

我们招考的笔面试工作已结束,即将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集合时间、地点:2012年2月8日(周三)上午7:00,地点:镇海区卫生局大门口(鱼丰弄12号)。对逾时未到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每人预收300元(多退少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3.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一张,空腹参加体检。

4.受检人员必须遵守体检纪律,听众工作人员指挥,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拉关系,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打听体检情况,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一切后果自负。

5.受检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受检人员对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可当场申请复查。

6.体检结束后,确认所检项目全部完成,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可自行返回。

7.体检结果将及时在镇海人力社保网(www.zhrsrc。gov。cn)和镇海卫生信息网(http://www.zhws。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201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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