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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衢州卫生局 更新:2013/6/24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衢化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战略,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二十二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委人才〔2012〕4号)中《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管理办法》意见,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名医、名中医、专家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衢州市卫生系统名医、名中医、专家的评选范围为全市卫生系统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申报名医的必须是注册为临床类执业医师、口腔类执业医师;申报名中医必须是注册为中医类执业医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申报专家的为除以上执业类别外的卫技人员,如公卫、医技、护理、药剂、检验等。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敬业奉献好,团结协作好;

(2)任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3)现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2.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评选:

(1)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省315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人员;

(2)入选市“1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的培养人员;

(3)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主持人员;

(4)国家科委立项课题的第一作者(主持者)。

3.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评选:

(1)受到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以上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有关党纪政纪处罚(处分)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经查实有收受或索要“红包”、“回扣”者;

(3)发生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或构成医疗损害责任负完全或主要责任者;

(4)因违反诊疗规范造成医疗争议负主要责任,单位单次赔偿10万元以上、两次以上(含两次)单位累计赔偿15万元以上者;

(5)年度考核或医师定期考核有不合格者;

(6)不遵守医德规范,没有团队精神,学科内闹不团结者;

(7)年病人(服务对象)投诉在5次以上,经查实确有服务不到位情况者。

三、评选名额

衢州市卫生系统共评选名医60名、名中医15名、专家25名。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2.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按专业类别,确定排名先后顺序,经至少公示3天后,向当地卫生局推荐(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报市卫生局)。

3.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申报人员进行初评,按专业类别,确定排名先后顺序,经至少公示3天后,向市卫生局申报。

4.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专业类别进行资料审查、打分、复评,排出各专业申报人员名次。

5.根据各专业申报人员名次、分数,结合工作实际,由市卫生局党委组织讨论终评,确定入选人员,公示7天后,报市政府审批。

6.由市政府公布表彰。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评选对象需提供时间期内下列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未来三年规划,其余均为近三年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任学术团体和行政职务的任职复印件;

(3)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由单位提供);

(4)进修结业证书(进修表、培训通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复印件;

(5)主持申报继续教育项目及本人所获得的学分证书和专业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在继续教育项目上课证明材料等;

(6)承担《衢州市卫生系统百千医生支农工程》任务,师徒结对责任书复印件;到本单位外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会诊证明(由邀请会诊单位出具,包括会诊时间、内容等);承担援非、援疆、援黔(息烽)医疗任务证明(单位提供);

(7)获得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8)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译文),或以前三名作(编)者发表的著作(译著)原件及复印件;

(9)获得各级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0)各级科研部门批准的科研课题立项材料;

(11)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2)三年业务工作述职报告(包括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台次、业务收入、查房、会诊指导、带教、学术研讨等情况,以及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情况),需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13)本学科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方案;

(14)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材料,其中申报名医、名中医需提供10个以上,申报专家的提供3个以上(需书面归纳总结,要求能体现本人在其中的作用,名医、名中医要报原始病历首页复印件等能体现处理问题真实性的材料;专家要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或专题调查报告);

(15)申报名医、专家的需报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项目有关材料(需提供项目介绍,应用情况,取得的效益,经验与体会);申报名中医的需报本专业某一疾病诊治方面有独特见解或经验(专科专病特色经验)的材料2个(需进行书面归纳总结,要求能体现本人在其中的作用);上述材料附上原始病历首页复印件等证明,若是门诊病人,需经单位证明;

(16)申报名中医的人员需提供阅读学习中医四大经典心得体会2则(每则不少于1500字);

(17)职业道德测评、病人投诉情况打分表(由单位提供)。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对象需填写《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经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

(2)申报对象提供的学历、资格等证书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登记表》、三年业务工作述职报告、疑难案例材料、业务指导和带教材料、中医专科专病特色材料、新技术、新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对本学科发展的作用材料、阅读中医四大经典的心得体会、工作业绩、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研究规划等材料,各一式五份。其他材料各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论文原件不需装订);

(4)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时间为2010、2011、2012三年;

(5)上报材料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奖励与管理

1.评选公布的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按照《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待遇;

2.名医、名中医、专家三年一个任期,按《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进行跟踪考核和管理。

3.已获得国家、省级名中医的人员,需按程序申报,但不参加重复评选,由市卫生局党委确认后报市委人才办,享受相关待遇。

七、申报时间和方式

评选申报材料要求于2012年11月19日前报市医学学术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瑾,电话:8870258,电子邮箱:874730528@qq。com)。申报材料每人一套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清单位、姓名、专业、申报类别及内装材料目录。《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需各地各单位汇总,同时上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材料。

因评选工作量大,请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务必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上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人才意识,科技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衢州市名医评审标准

   2.衢州市名中医评审标准

   3.衢州市专家评审标准

   4.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申报情况登记表

   5.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申报专业分类

   6.衢州市名医、名中医、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

   (见PDF文档)

  

 

 

   衢州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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