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任邪教组织(包括亲属);
2、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3、男性,年龄40周岁(1971年以后出生)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3年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退伍军人或持B照且实际驾驶经验在3年以上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优先录用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地点丽水市卫生监督四楼办公室(2)。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班时间受理)
4、招聘程序包括:面试、驾驶技能测试、政审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联系电话:2153685
丽水市卫生监督所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