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
黄卫发〔2011〕39号
转发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全市生活饮用水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生活饮用水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台卫发〔2011〕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生活饮用水基线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饮用水基线调查,便于进一步掌握全区饮用水现状、摸清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存在问题和成因,从而为制订饮用水安全实施和肠道传染病防控规划提代科学的依据。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生活饮用水基线调查工作,确保我区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这项惠民工程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全区饮用水基线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区卫生行政部门将积极开发财政,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发证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现场调查、资料整理、数据录入和上报,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未发证集中式供水单位现场调查的指导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未发证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现场调查、资料汇总、调查总结及数据上报等相关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辖区内未发证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相关调查统计工作。
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有效完成饮用水基线调查工作任务。全区饮用水基线调查业务指导单位要切实加强指导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并于6月份组织实施调查工作,7月初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未发证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相关资料上报区卫生监督所,7月10日前,区卫生监所和疾控中心要将相关表册的纸质报表、电子版和调查总结上报区卫生局。
联系人:吴元,电话:84120990,Email:hywsjjkk@126。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