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黄爱卫〔2012〕2号
关于印发《2012年黄岩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黄岩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2年黄岩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二届一次党代会和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新一轮医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和《台州市爱国卫生“十二五”规划》,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运动基本方针和方法,扎实开展城乡爱国卫生工作,为打造宜居城区,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综合协调管理
积极开展《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宣贯活动,制定出台我区爱国卫生工作“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开展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聘任工作。根据《台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台州市单位卫生标准》等规范化文件,深入推进病媒防制、重点单位卫生等专项执法活动。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召开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联络员会议,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爱国卫生数据管理平台维护工作,配合省市爱卫办开展爱国卫生60周年纪念活动。
二、建立健全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
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省市爱卫办要求认真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确保台州市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严格按照自愿申报和逐级推荐的原则,开展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评选确认活动,积极动员有条件的乡镇参与省市级卫生镇评选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已获得卫生荣誉命名的各类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开展明查暗访,营造健康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实施“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为民办实事项目,系统掌握和分析全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继续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消毒指导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检测和监测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消毒措施,保障我区饮用水安全卫生,减少介水性传染病和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继续开展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的新改扩建工作。加大农村改厕工作检查指导力度,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卫生厕所的覆盖面。做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改厕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改厕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农村改厕项目建设指导任务。
四、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按照《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规定,依法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行业调研,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监督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城乡灭鼠工作和春夏秋季灭蟑、灭蚊活动,加强四害密度监测和病媒防控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各项防制措施,降低鼠、蚊、蝇、蟑螂四害的密度。
根据国家和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做好灭鼠药物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鼠药管理使用台帐制度,并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科学合理投药,杜绝违禁药品的使用。
五、做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
按照“建立符合医改要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促进体系”的要求,以“健康生活、健康传播、健康管理、健康建设”为主要内容,继续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康教育专家库,开展健康教育讲师团队伍建设新探索,提高讲师团成员水平,促进形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全国医疗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深入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控烟情况暗访活动。
六、深入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全区“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以“整洁城乡、美丽家园”为主题,深入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发挥爱国卫生群众性优势,加强督查与考核评估,确保全面完成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主题词: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爱卫会,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黄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