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
黄卫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卫生信息宣传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信息宣传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推动工作、扩大影响的重要途径。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卫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标准,充分调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我区卫生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 考评范围
1、党务、政务信息:主要包括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录用信息及《浙江卫生》、《台州卫生》等卫生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刊物上稿件录用情况。
2、媒体宣传:主要包括区级(含)以上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刊用的稿件。其中国家级媒体主要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卫生部网站、中国新闻网、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等;省级媒体主要包括浙江日报、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视台、浙江在线、省卫生厅网站、浙江中医药等;市级媒体主要包括台州日报、台州商报、台州晚报、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州电视台、市卫生局网站等;区级媒体主要包括今日黄岩、黄岩广播电视台、黄岩广播电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生局门户网站。
三、考评办法
(一)年度考核目标
1、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0分;
2、区中医院,120分;
3、局机关各科室、区三医院、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区妇保院、各中心卫生院,90分,局机关各科室还要做好门户网站上相应板块的管理工作;
4、各乡镇街道卫生院,30分;
(二)计分方法
1、被区卫生局门户网站录用,详讯每条5分;简讯(字数在150个以内)每条3分。
2、被区级信息刊物、媒体录用,每条10分;被市级信息刊物、媒体录用,每条20分;被省级信息刊物、媒体录用,每条40分;被国家级信息刊物、媒体录用,每条60分。各级信息刊物、媒体录用的简讯(字数在150个以内),分值减半计算。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等单位信息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录用的,分值降一级计算。(同一篇信息被不同级别的信息刊物、媒体录用,以最高级别分值计算)
3、实行重大突发信息瞒报、漏报、迟报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紧急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的,该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不合格。
4、被区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按照录用刊物信息计分标准加倍计分。
四、奖励办法
1、将卫生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终考核。
2、各单位上报的稿件经录用后,按实际得分每分5元给予奖励。
3、年终对各单位信息宣传稿件报送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若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五、其它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卫生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下属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分解落实信息宣传任务。
2、信息宣传稿件统一发送至门户网站,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中心卫生院的用户名登陆发送。
3、卫生信息宣传用稿情况每年统计一次,各单位要在每年的年终考核前将本年度在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电子目录整理报送至区卫生局办公室。
4、本办法从2012年1月份起实行,原《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的通知》(黄卫〔2006〕2号)文件相应的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卫生信息 考核办法 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