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市卫发〔2009〕146号
各县(市)卫生局、区计卫局、市属各医院、省荣军医院:
现将《嘉兴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卫生 行风评议 回头看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 |
嘉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印发 |
嘉兴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巩固行风评议成果,进一步推广便民惠民新举措,推进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行风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12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群众关注的看病就医问题主动接受评议和监督,自觉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入扎实地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的各项工作,使行业行为更加规范,行业作风明显转变,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和医改的顺利实施。
二、范围和内容
范围:全市县级以上医院。
内容:参照去年行风评议的内容,重点是去年评议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行风评议时提出的针对性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便民惠民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医院行风建设责任的制落实、院务公开、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我市卫生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的方法、时间安排等,按照全省卫生行风“回头看”活动的部署要求进行。采取自查、暗访、抽查等形式进行。从7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纠(7月中旬至8月下旬)
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地本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各单位要进行一次深入的思想动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要广泛征求三方面的意见:一是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三是单位职工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对策,自我评估、形成报告。
(二)监督检查(9月上旬至11月底)
各地对所属县级以上医院,通过暗访、问卷调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的落实,特别是对行风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也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医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
问题特别是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不仅要把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作为对去年行风评议成果的再检验,而且要把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当作是行风建设工作的再考核,同时,也要将此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一项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一是敞开大门,虚心接受社会各届的评议与监督;二是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认真查找原因,不护短、不手软,该改的要改,该纠的要纠;对整改中的共性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从长效管理的高度研究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三是建立整改责任制,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整改,落实责任,一抓到底。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以督促行风评议整改措施落实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纠风等部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县级以上医院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整改措施不落实,行风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把“回头看”活动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把“回头看”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效,让人民群众从“回头看”工作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使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通过“回头看”工作,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工作作风有新的改善,工作能力有新的提高,巩固行风评议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