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计卫局)、纠风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省荣军医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8]108号)精神,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决定,从今年6月下旬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将《嘉兴市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政府纠风办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行风 评议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级有关新闻单位
嘉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嘉兴市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政府纠风办
为认真做好全市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卫生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等问题,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省纠风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8]10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对全市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进行评议和监督。通过评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等问题,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优良医德医风广泛弘扬、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范围和内容
评议范围: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评议内容:
(一)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及其落实责任制情况;
(二)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的情况;
(四)政(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情况;
(五)对病人投诉或反映意见较多问题的处理情况;
(六)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情况;
(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情况。
三、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我市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方法、时间安排等,按照全省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部署要求进行。行风评议采取统一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评议活动从6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
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卫生局对全市评议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建立市评议领导机构。各级纠风办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营造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行风评议工作中去,开好动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开展自查,主动接受评议。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医院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和公开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检查整改阶段(7月下旬-9月上旬)
全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组织、安排和指导各被评议单位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组织人员和安排时间到各被评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全市纠风办、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各被评议单位,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公开接受投诉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县(市、区)行风评议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各被评议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入服务区域,深入病区和门诊,深入患者中,主动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发动本单位职工认真查找问题,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及时进行整改。
3、组织评议及总结阶段(9月中旬-11月)
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各被评议单位要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各县(市、区)要分别召开评议大会,组织行风评议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对所辖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大会请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县(市、区)的评议大会于10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将调查和征询的主要意见于10月底前汇总后分别报市卫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市级评议大会拟于11月上旬召开。
各县(市、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区参评医院的评议结果,对先进的医院进行表扬。市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总结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民主评议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行评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来。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行业管理、监督执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调查、考核和整改的重点。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
(三)正确处理行评和业务工作的关系。今年的卫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按照行评活动部署,将行评活动与各项卫生工作有机结合,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评议成效,做到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监管,严肃纪律。要将行风评议活动与加强医院管理、与医疗质量监控、与转变医疗卫生队伍的服务理念结合起来,以行风评议促进行业监管。对在评议中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在医院直接定为不满意医院。
(五)总结经验,构建长效机制。在活动中,要认真总结、宣传行风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要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