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区计卫局(社发局):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一、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严吉丹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 勤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海海 驻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李金大 组织人事处处长
成 员:王卫忠 办公室主任
朱 惠 医政处处长
吴祖云 卫生监督与疾控处处长
江 源 监察室主任
二、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李海海(兼)
成 员:李金大 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卫忠 办公室主任
江 源 监察室主任
毕建锋 市一医院办公室
中共嘉兴市卫生局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