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6月29、30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第二季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医疗质控、平安医院、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国家卫生城市、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按照第一季度检查内容;二季度卫生检查增加控烟工作[按平湖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标准];综合治理检查增加“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保障措施等)。
2、医疗质控检查:主要检查乡村门诊日志登记、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各医疗机构对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嘉兴统一门诊病历执行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培训及职工对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知晓率问卷调查等,查现行住院病历、职工培训记录、统一门诊病历样本。
3、卫生行风建设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包括:收费项目公开;门诊、住院是否每方每日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及价格;妥善处理好收费和价格投诉等。
4、疾病防控工作检查:重点检查肠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
二、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尽快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根据二季度大检查要点对照单位上一季度检查时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希各单位接通知后抓紧做好准备工作。
三、检查人员分组:
另行通知。
四、检查时间安排:
6月29、30日对各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检查方法:
听取各单位分管领导工作情况的汇报,结合查看台帐资料及实地检查情况进行评比打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单位。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