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嘉兴 > 正文
平湖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平湖市卫生局 更新:2013/6/25 字体:

詹昌律,身份证号码:360428197911081430:

经查实,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因你下落不明或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现公告送达履行催告书,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动缴纳罚款到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分行平湖支行,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86-108号。逾期不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如要求陈述、申辩的,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注:《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详见平湖市卫生局网站

联系人:张根明、杨慎涛    联系电话:0573-85267826

    平湖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相关文章
 昆明人才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
 内蒙古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组织人员参加20
 杭州卫生考试网:有关浙江省第五期基层复合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关于转发全国医药卫生系
 内蒙古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公布2012年内蒙
 山西卫生网:转发卫生部等三部委关于右下肢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